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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在家线上加班猝死被认定为工伤
- 发布人:中山律师网 发布时间: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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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了一起 “男子下班后用微信工作,发病身亡,认定为工伤”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该案件充分结合社会发展,并非按传统的思维解释“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而是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了扩张解释,即认为男子下班后继续占用个人时间线上处理工作事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因此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社保局作出的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社保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普及,越来越多工作可以运用微信、钉钉等社交软件或APP进行线上办公,按传统的理解,是无法清晰区分出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此,在劳动关系中的各方也应有所防范。
【律师建议】
1、作为劳动者及其家属一方,要有证据意识,保留居家办公期间的各种邮件、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某一项细微但关键的证据可能成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2、作为企业一方,除了要给员工及时购买工伤保险(五险一金),还建议购买意外保险或者雇主责任险,以降低自身企业的经营成本,但在购买商业险时,需关注赔付率和免赔额。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你的顾问律师。
作者:广东南鹏展法律师事务所
卢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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