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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从24楼扔下一个苹果,赔偿185万余元还差点坐牢

发布人:中山律师网     发布时间:2020-05-11
作者: 吴崇岳  广东南鹏展法律师事务所(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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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
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掉苹果砸伤三个月女婴一案,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肇事女孩父母赔偿185万余元
- 事件回顾 -
        2018年3月9日下午4点半,东莞塘厦三个月大的女婴凡凡,在自家小区楼下被楼上掉下的苹果砸中头部,凡凡当场陷入昏迷,被送医抢救。
        2018年3月15日,塘厦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经对砸中凡凡头部的苹果碎片进行DNA检验鉴定及调查询问,查明苹果系因12岁的小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落下。
        事发后,凡凡先后七次住院治疗,经历了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经法医鉴定,凡凡为重伤二级,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2019年1月30日,凡凡的父母诉至法院,向小星及其监护人、物业公司、小区开发商索赔544万余元。
- 法院判决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0年3月31日连线双方进行在线宣判。
       法院认为,小星作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由于事发时陈某不满12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对于小区开发商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房屋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开发商对此并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另,法院认为物业服务公司物业公司平时有进行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且本案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是在小星家中,非物业能够管理控制的区域,故物业服务公司亦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小星及其父母向受伤女婴支付赔偿款1858681.72元
△图为 法官宣读一审判决书
- 高空抛物要承担的责任 –
近年
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屡屡发生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到底该如何治?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高空抛物砸伤人的案件,查明真相。
那么,高空抛物伤人,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
一、要赔偿损失。高空抛物伤人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等。法院就是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判决抛物的东莞女童父母赔偿一百八十余万元的。
二、要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规定:
1.故意高空抛物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把人砸死或砸成重伤的,可以判死刑。
2.即使因为自己不小心导致物品从高空掉下,把人砸死或砸成重伤,也可能要坐六个月到七年的牢房。
- 题外话 -
       本案中,为什么法院只判决了东莞女童父母赔钱而没有判决东莞女童坐牢呢?是因为东莞女童才12岁,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假设她已经年满了18周岁,她很大可能要坐六个月到三年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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